格桑美度心理諮商所
114年度全職/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公告
一、 招募對象
(一) 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1名
目前就讀國內外大學心理、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在學滿兩年(含)以上之研究生,需修習諮商輔導相關課程,符合心理師法實習規定者。
(二) 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1名
目前就讀國內外大學心理、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,需修習諮商輔導相關課程,具兼職實習資格者。
二、 實習時間
(一) 全職實習:從民國114年7月1日至民國115年6月30日止,每週實習時數至少32小時。
(二) 兼職實習:自民國114年7月1日至民國115年6月30日止,每週實習時數至少8小時。
(三)全職實習週一至週五上午10:00至晚上21:00進行排班,每天8小時。(全職每週 共32小時,兼職則依各校實習辦法辦理。)
三、 實習內容
(一) 個別諮詢/諮商
(二) 團體諮商
(三) 心理評估衡鑑工作
(四) 社區心理衛生推廣工作
(五) 輔導與諮商相關行政事務
(六) 參與中心專業訓練、推廣暨服務工作
(七) 撰寫心理健康促進文章
(八) 臨時交辦事項
四、 權利與義務
(一) 提供個別督導、團體督導及行政督導
(二) 參與不定期辦理之個案研討
(三) 參加諮商所主辦之專業訓練、心理課程與講座
(四) 遵守諮商倫理守則,保護案主隱私與權益
(五) 配合本諮商所工作規範與實習規定,維持良好學習態度
五、 申請資料:
(一) 履歷(附照片、學經歷、相關訓練和專長。)
(二) 自傳(請註明選擇來格桑美度實習的理由並說明)
(三) 研究所成績單
(四) 實習計劃書【含實習目標、實習內容、對機構期待等】
(五) 目前就讀研究所之實習辦法
(六) 其他(如研習證明、訓練證明、或其他有利甄選之經驗證明)
* 請將上述申請資料,依序合併為一份PDF檔,寄至「[email protected]」,主旨請註明「姓名-申請114兼職/全職實習心理師」。
六、 收件日期:
(一)即日起至114年1月6日中午12:00前截止。
(二)將在3個工作天內進行書面審理,通過者將於1/10前以電子郵件通知面試,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(三)預計徵選面試日期114年1月13日(星期一)上午。
* 備註:錄取通知將在1/20前以電子郵件通知。
七、 聯絡方式
如有疑問請來信「[email protected]」。本諮商所保留隨時修改、變更、暫停或取消本次招募活動內容之權利。